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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事代理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2025年我院公开招聘有工作经验人员5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科室工作经验人员。

二、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以2025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考生须持《2025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工作年限证明、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和材料,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须提供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加分的相关材料。

(4)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23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13号)。

(四)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五、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持相关材料到我院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由我院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公共卫生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名结束后院官网发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

    本次面试命题方式统一为:面试命题方式为入闱命题。考试前半小时,将考官封闭在考场内,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命题,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前不允许离开所在考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分专业进行测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及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通知。

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科学有序、规范严明、分级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三)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面试考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相关面试试题全程按密件程序管理。

(四)技能操作测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技能操作考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技能操作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参加技能测试时,考生仍使用原面试号。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考试结果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本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过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持公示制,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kffy.com.cn/)

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22530320

监督电话:0371-22530304  


附件:

附件1:2025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非在编有工作经验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xlsx